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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集贸市场调研
2008-10-16 11:20  文章来源:区商务局市场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汉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在我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政策时,于2002年初成立的归口区商务局的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1、提出我区市场规划布局和建设的建议;2、负责拟定我区市场管理办法和市场建设管理技术规范;3、对我区市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4、承担全区范围内政府所属的国有资产独办或联办的各类市场以政府认可或自然形成的街道市场的管理和服务;5、负责组织承办区政府举办或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各类经贸展销活动活动。我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5人(其中退休1人,退休金仍由中心发放)。内设(办公室、经营科、维护科)三个科室。按照区商业总会的要求,汉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对我中心城区集贸市场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集贸市场的现状和特点

(一)集贸市场建设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在市政府对新建市场进行奖励扶持政策的鼓舞下,近年

来,我区中心城区先后建成了明珠路蔬菜副食品市场等7个集贸市场,面积达44068.76㎡。截止目前,中心城区拥有集贸市场14个,占地面积163279.76㎡,分别是:

1、前进路副食品市场:占地面积4000㎡,位于汉武路与前进路什字西南角。

2、虎桥蔬菜副食品市场:占地6800㎡,位于劳动西路

东端。

3、劳动西路综合市场:占地5000㎡,位于劳动西路中

段。

4、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兼零售):占地70808㎡,位

于风景路东段。

5、汉南路食品干果综合批发市场(兼零售):占地10005

㎡,位于汉南路中段。

6、西环路水果批发市场(兼零售):占地20000㎡,位

于西环路中段。

7、伞铺街蔬菜副食品市场:占地1848㎡,位于挂匾巷南段。

8、禹王宫蔬菜副食品市场:经营面积2000㎡,位于禹王宫巷。

9、明珠路蔬菜综合市场:占地面积12912㎡,位于劳动西路与明珠路什字东北角。

10、人民路社区市场:占地2400㎡,位于工业品市场西大门口。

11、前进东路蔬菜副食品市场:占地2505.76㎡,位于前进东路东段。

12、望江路蔬菜副食品市场:占地2600㎡,位于兴汉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13、丰辉农贸市场:占地5328㎡,位于汉辉路西侧。

14、叶家营农贸市场:占地17075㎡,位于叶家营立交桥以北。

与此同时,又有丰辉农贸市场、叶家营综合市场、城北综合市场、梁洲路农贸市场、刘家巷农贸市场等5个市场处于建设中,建成后,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总量为19个,面积181632.52㎡,加上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6个超市面积3440㎡,中心城区直接服务于老百姓的零售市场面积为84259.52㎡,每千人为210.65㎡,占城市规划设计面积每千人480㎡标准的43.9%

(二)马路市场已得到有效治理。

马路市场曾经是我区农贸市场的主要部分,规模较大的

主要有:伞铺街集市、十号信箱集市、将坛路集市、文体路集市、劳动西路集市、交通巷集市、大修厂巷集市、东建设巷集市、文明小区集市、台球巷集市、椰岛广场集市、东塔南路集市、小关子集市、王家巷集市、牛家桥集市、明珠路集市、东门桥牛羊肉集市等20个,占城区集贸市场总数约80%。同时还有大量的游商浮贩沿街串卖。“双创”工作开展以来,市、区政府加大了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力度,采取“疏”、“堵”结合办法,实行马路市场退路入市。截止目前,除东门桥牛羊肉市场外,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马路市场。马路市场占农副产品交易主体的格局已经完全结束。

(三)集贸市场功能设施逐步完善提高。

在“双创”工作推动下,集贸市场做为创卫五大工程之一,政府加大了市场升级改造力度,落实了责任主体、建设主体,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职责,我区中心城区各市场主体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技术规范,加大市场基础设施改造,从地面、垃圾站点、公厕、摊铺、停车场等市场硬件指标入手,多方面、全方位对市场进行改造,以虎桥、过街楼等市场为代表,各市场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内部经营环境宽敞、简朴,基本改变了原来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状况。

(四)集贸市场在多元化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做为农副产品流通终端的另一形态—农副产品超市,近年来发展异常迅猛,目前,汉台中心城区设有一定规模农副产品经营区的超市有6家,总经营面积3440㎡,这些超市由于环境好、设施好、生意都比较红火。承载市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农副产品零售供应主要依托集贸市场和超市来完成。通过调查表明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鲜活商品时,依然首选集贸市场。这是因为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副食品的新鲜程度高于超市,加之,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彽,更加降低了商品交易成本;蔬菜、水产等商品经营的标准化程度低,零售供应市场业态仍然是主渠道,而且根据集贸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自身特点,这种主导地位将延续下去,并走向专业化趋势。那些标准化程度高,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农副产品则逐步转向仓储超市和连锁经营。

(五)市场管理服务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参照创卫验收标准和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我区制订并实施了《汉台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技术规范》、《样板示范集贸市场验收标准》、市场除“四害”标准、卫生保洁标准、市场预警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市场管理和经营行为的标准化规范文件。这些标准、文件为开办者新建市场和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主办单位的服务管理和经营者自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这些办法的实施代表着我区的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开始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并在近一年的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收效,市规划部门已明确我中心为市场规划建设前置审批单位。

二、   我区集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区集贸市场近3年时间,在数量规模、规划布局、

设施水平、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满足市民农副产品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一)马路市场反弹严重影响了集贸市场正常经营。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新建市场奖励政策的激励

下,我区正规农贸市场建设势头喜人,双创工作开展以来,全面清理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城市面貌大为改观,马路市场退路入市,一度出现令人欣慰的局面。但是,近段时间却出现了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反弹情况。由于马路市场无人收费,导致市场内大量经营户流入马路市场,场内经营户数量急剧下降,一些市场出现了大量摊位无人经营的尴尬局面。伞铺街蔬菜副食品市场、禹王宫巷市场、明珠路蔬菜副食品市场、人民路社区蔬菜副食品市场、前进路市场都严重受到了马路市场反弹的冲击,个别市场已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就连地理位置优越一直经营情况良好的虎桥市场目前也出现了商户退出、摊位闲置现象。

  (二)市场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市民“买菜难”依然存在。

涉及农副产品的集贸市场和超市比较密集地分布于城市西北片区,此区域共有10个农副产品供应网点,占目前城区集贸市场网点的一半以上。而城区的东南片和北片网点非常少,特别是东片几乎空白。中心城区农副产品网点布局的不合理,给市民的日常消费带来不便,给城市管理带来后遗症。

(三)居民小区内农副产品市场规划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近年来,我区商住房开发建设异常火爆,房价一涨再涨,新建了大量居民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凡开发建设的居住区和危旧房改造区,必须将集贸市场纳入商业网点进行配套规划和建设,并对市场规模均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开发商只注重高收益的楼盘建设,而忽视了集贸市场属公益性配套设施,导致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普遍没有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导致老百姓买菜难,并逐步形成了马路市场。

(四)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急待加强。

我区现有集贸市场普遍存在管理不善、市场内部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与集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陕西省卫生城市达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1、市场基础设施差、档次低、功能不全。突出表现在公厕、垃圾站(点)、上、下水、摊位设置、地面、停车等方面。市场公厕普遍达不到二类公厕标准。大多数市场未建停车场、垃圾收贮及中转设施,上、下水设施不配套,垃圾容器和除“四害”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残留农药检测与信息公布工作未开展,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2、市场内部功能分区不科学,生、熟混杂,活禽经营与屠宰区不达标,污水净化设施配套不完善。

3、多头收费和乱收费现象比较突出。在现有的国有农贸市场、村组联办或开发商自建市场中,收费单位有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投资者和工商管理部门,收费项目包括管理费、卫生费、摊位费和工商管理费等,从源头上造成了经营成本过高的现实,容易流失场内经营户,进而扩大马路经营者队伍。此外,受利益驱动,对应该取缔的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户,在收取费用后这些市场便“合法”存在了,形成了本该管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部门变为依靠这些市场来维持运作和发放人员经费的现象,致使占道经营、沿街串卖等违章现象屡禁不止。

三、   对我区集贸市场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对集贸市场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

集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是一件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

利益的大事实事。应该从讲政治、讲大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集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农贸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场所,也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广角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其经济意义。它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与其它商业设施相比,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的形象。农贸市场工作是民心工程,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市场中出售食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集贸市场管理也是城市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故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的领导。建议政府成立市场规划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由商务、规划、建设、土地、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职能主要解决市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形成合力。

(二)制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增强规划严肃性。按照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抓紧编制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设置布局规划,并积极与市规划部门衔接发布。改变目前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滞后、设置不尽合理的现状。对按规划已批准实施改造和建设的农贸市场,决不允许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已经改变用途的,必须按原规划要求恢复市场功能。新建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在小区建设中要预留市场建设用地,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倡导配建净菜副食品中心。已有农贸市场不得随意停业歇业,不得利用农贸市场土地改建其他用途的建筑物。

()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区域公益设施进行投资管理。农贸市场建设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因此,建议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区域公益设施进行投资管理,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由政府统一规划调控。通过设立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专项基金或贴息补偿等办法,进一步促进我区市场建设。

(四)加快对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开发力度,完善功能,提升档次,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舒心、放心的购物环境。

我区现有农贸市场普遍档次较低,大部分市场,尤其是

乡镇市场使用时间较长,硬件陈旧,年久失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市场管理模式落后,脏、乱、差形象严重,在管理手段、服务理念和服务品质方面,已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求,成为城市发展不和谐的“盲点”,因此,加快对现有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加大对劳动中路药材市场、工业品市场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市场改造步伐,努力盘活现有资产。

  (五)实施农贸市场的全面监管,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涉及政府各部门,需要通力合作,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市场主办者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第一监管人制度,市场辖区办事处或市场主管部门为市场第一监管人,其主要负责对市场牵头监管责任,杜绝市场主办者放任自流现象发生。工商部门为市场日常经营监管部门。卫生、农业等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职能。

(六)乡镇农贸市场全面放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实施无偿服务。

河东店、武乡、龙江、宗营、老君等乡镇集贸市场其经营户多为农民自产自销性质,按国家政策属不收管理费用范围,这些市场建市均在15年以上,年久失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将其纳入公益设施,每年拨付专项资金对硬件进行维护完善,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进行无偿服务,只收取少量的卫生费,维持市场正常运行,使占道经营户真正入市经营。

(七)减免集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轻市场负担。区政府汉区政发[2008]28号“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各市场主体纷纷反映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过高,市场开办者,尤其是农副产品市场主体难以承担。建议政府免收集贸市场土地使用税,减半收取专业市场土地使用税。

 

 

 

00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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